闪婚是嫁给婚姻,而不是嫁给某个人

百度上面对于闪婚的定义是这样的:男女双方从相识相恋到结婚,不足一年的时间。按照这个标准,现在闪婚族真是越来越多了,一方面是因为生活、工作节奏加快,从前车马慢的场景不复存在;另一方面,闪婚其实更符合人性,说白了是男女双方心照不宣,达成的共识 

为什么闪婚受到男女双方的共同认可?

闪婚是嫁给婚姻,而不是嫁给某个人

因为闪婚最大的一 个底层逻辑是:双方都处在一个信息不对称的状态下!也就是说,男女之间交往时间越短,对于对方更方面情况,所掌握的信息越少,就越难深入地去了解一个人,这样无形当中就大大增加了未来婚姻的风险指数,比如男方可能隐瞒了自己真实的经济状况,比如有外债, 工作经常处于不稳定状态,收入难以持续;

而女方,如果交往时间短,男方可能无法清楚了解到,女方以往的感情经历,私人生活的审慎程度等等,举个例子,我认识一个澳洲的朋友,当年她没拿到绿卡选择回国,然后一年内就闪婚了,但是她在跟男方的交往过程中,隐瞒了自己曾在澳洲与异性同居的事实,而是告诉对方,在澳洲多年,并没有处过对象。像这种情况,只要双方交往、了解的时间够长,男方就算没出过国,也一定可以从对方的朋友、同学以及女友自身露出的一些蛛丝马迹上,发现一些端倪,而不是一直处于信息不对等的蒙蔽状态。

其实这样的隐瞒和欺骗,并非只是在普通人当中存在,名人,明星也一样被骗。比如演员印小天,就曾被骗婚,女方呈现出的一切都是假的,包括学历、家世、背景、经济 能力、工作职业、甚至年龄,全部造假!而印小天直到结婚还被蒙在鼓里。再比如,某冠军队球员,曾担任国奥队主力,也有跟印小天类似的遭遇,女方通过他的社交圈子触达了很多奥运冠军,世界冠军,行骗金额多达四五千万;而且本来无业的 女方,把自己包装成仁切女弟子,在某种光环地加持下堂而皇之、肆无忌惮地行骗

闪婚实在是风险巨大的一种选择

所以说,闪婚实在是风险巨大的一种选择,这在《自私的基因》中也有描述,按照道金斯的论证,既然欺骗行为是 动物间交往的基本活动,那么就必然存在对于欺骗行为的强烈选择性,而且这种欺骗,很多时候是无意识行为。当然闪婚也并非全是负面,如果因为欺骗而产生的利他或者既利己又利他结果,那么这种结合就是正和博弈;反之则是零和博弈。其实就跟我们投资和购买行为一样,你了解并掌握的信息越少,认知的层级就越低,将来上当受骗的几率越大,靠运气获取的,也会凭实力赔光

我真心建议,谈恋爱没有2-3年,最低1年时间,都不要轻易结婚。婚后1-2年怀孕才是对自己负责,1年时间不足以了解一个人,但1年不失业还在一起说明感情稳定,如果父母也见过,那说明有一点的牢靠基础,2-3年结婚恋爱分手期,你完全都能够知道对方事业、家境、以及脾气爱好,性格到底稳定不稳定,因为2-3年足以考核一个人的能力和实力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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