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经分手了但还在用对方买的东西合适吗

因人而异的事情。心大,觉着丢了可惜,或者真心喜欢这样东西,又或者有些某些意义,对她而言,就我个人而言,其实无所谓,因为在诸多恋情开始到结束,我收到的东西不是特别多,但越到后来其实越发的会介意。

随着成长经历,也就学会了断舍离,尽管有些东西很贵重,有的人愿意还,有的人直接丢,有的人还在用。

前任,原同单位上班,手底下职员,我给她买过一天链子,一个镯子,一个戒指,一个ipad,一对音箱,还有诸多红包。

已经分手了但还在用对方买的东西合适吗

后来和平分手,分手之初,那些东西还在用,没有还我的意思,我不是要她还,我也不需要,我只是纳闷,既然分手,为什么还带着用着买的东西,在我看来挺难受的,真的,天天看着,本身就是她劈腿。直到后来,说要还我,我回了句,送出去的我不想要,后来就没动静了,我就想咋不提红包的事呢?

后来她就辞职走了~她送我的我是丢了,是直接丢了,感觉脏,我为什么不要她还回来,我也觉得脏只要她用过的,我都觉得脏。

但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,毕竟送出去的东西的使用权不是你,用与不用,或者怎么用,你其实没理由去管,寒心不?连人都不是你的,你还有啥资格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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